然而實際上,國外比較普遍的是,如果上市公司經營出現重大問題(如發(fā)生造假等丑聞),公司的總裁或董事長會很快辭職或者被免職。例如日本一些企業(yè)出現問題或發(fā)生危機,一般在出事當晚就召開緊急記者招待會,株式會社社長低頭認罪辭去職務,新社長上任保存實體,維持企業(yè)的持續(xù)經營。
在中國,也有不同的例子。黃某與周某同樣坐牢,但結果不一樣。黃某從監(jiān)獄出來后,資產成倍增加,而周某出來則可能變得身無分文。
為什么會造成這樣的差別?是因為對公司的治理方式不同。周某在監(jiān)獄里還主持召開董事會,海外事發(fā)地主管機構先查出嫌疑人,然后派出律師、會計師取證調查(這需要支付大量的費用),而公司由于董事長不在已經停止運作,還面臨著債權人的威脅。因此,公司在雙面夾擊下面臨破產。
黃某情況相反,其采用另一種治理方式。黃某被起訴詐騙公司財產后,馬上與其弟辭去公司的所有職務,由公司的副總主持工作。其公司開始受到了一些影響,但是由于保存了實體,因此現在發(fā)展得很好,因此黃某作為大股東雖然在監(jiān)獄中也依然享受著公司財富的增值。
要正確處理好危機情境下的公司治理問題,需要明晰治理和管理的區(qū)別。
第一,針對的上帝不同。管理對客戶,治理對投資者。
第二,使用的工具和手段也不相同,一個是CRM,一個是IRM。
此外,治理在某種意義上比管理更困難,管理面對的是實體市場,治理面對的是虛擬市場,上市改制面臨資本市場,可能幾萬億的資產在很短的時間內消失,例如美國證券市場前一陣一天跌了十萬億美元。在商品市場上賺幾億的利潤很難,但是在資本市場上幾億的盈虧可能更容易一些。
國有企業(yè)很多成立了改制上市、資本運營 辦公室,但是很多公司只將公司治理看成一次性的行為,一旦上市改制完成,則撤銷或者虛置這些部門。其實公司治理是一個過程,和管理一樣伴隨著公司的存續(xù)和成長。
(本文摘自《CEO公司治理》)
《CEO公司治理》
作者:李維安、牛建波等
北京大學出版社
2011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