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者對下屬負有責任,因此首先必須確保下屬們理解自己對他們有什么要求。管理者必須幫助下屬設定目標,然后幫助他們實現(xiàn)。他要負責給他們提供必要的工具、人員和信息。他必須給他們建議,必要時還要教他們怎樣做得更好。這種下級關系可以用一個詞來定義:協(xié)助。
一個部門的目標始終應該由其向整個企業(yè)的成功必須做出的貢獻組成,始終采取向上的視角。
但是,這個部門的負責人的目標必須包括他為了幫助下屬實現(xiàn)目標所必須做的事情。管理者始終要向上看,心懷整個企業(yè),但他還必須向下負責,對自己團隊里的人負責。把自己與下屬的關系視為對下屬負有義務,視為幫助他們完成工作和取得成績的責任,而不是把它當成“監(jiān)督”,是讓這個部門富有成效的根本要求。
管理者對企業(yè)負有最終義務。管理者的職務和職能根植于企業(yè)的實際需要,而非他的頭銜或得到的授權。
所以,每個管理者都必須根據(jù)企業(yè)的目標來界定自己的以及所負責部門的目標。
本章的討論雖然圍繞著工商企業(yè)的管理者展開,但完全適合于公共服務機構,特別是政府機關里的管理者。他們一樣需要范圍足夠大的職務,以利于他們的成長。他們一樣需要通過做出成績,而不是通過晉升或頭銜來得到滿足感。他們的職務也一樣要圍繞著職務與職位、工作計劃 、關系和信息方面的需要來設計。他們也一樣需要擁有職權,以便完成自己的任務。他們也一樣必須根據(jù)自己所在機構的目標,來界定自己的目標。
公共服務機構里的管理者對于合理的職務設計、合理的職務內(nèi)容和職務結構的需要,甚至超過企業(yè)里的管理者。這些機構要想提高 績效 和士氣,第一步,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步,是設計出真正的管理職務。